课程例外是使用替代课程或几乎等同的课程来代替课程学习所需的课程.

  • 希望在某一课程中替代课程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主要的, 未成年人或证书应联系其申报项目学校的项目主任或系主任批准.
  • 核心课程的例外情况由文学院院长批准 & 科学.

如果得到批准, 本系会透过学位工程将替代申请送交注册处处理. 替代将在学生的学位作品评估中提供.

  • 课程变更必须在毕业或完成证书前一学期批准.
  • 课程替代不得超过毕业或完成所需学分的25%. 如果替代超过课程所需学时的25%, 主修或辅修, 个性化的学习课程是必需的. 证书不符合个性化学习的条件.